有一个有趣的现象,这个年代好像什么都可以租到。
有人脑出租;
还有整个人出租;
办公室分区出租(还可共用文职人员、前台和会议室);
电脑或复印机出租;
车辆或房屋出租(这个历来已久);
……
最让我注意的是个人出租和办公室分区出租这两个租赁方式:
一、个人出租:
如你要去办某件事就可以租一个人,按小时单位计价;当然跟据所办事务的复杂程度价格是不一样的。这就有一个有趣的现象:如果不违法的一灰色地带活动是不是也可以租人去干?有时候人这本身是有思维的个体会不会租过来后办不成事?
二、办公室出租
这个很特别,有些公司是大公司,不信你去看看他寻架式,机构十分建全,人员齐备。客户信心大增。。。
只要有事赚钱这事就有人干,只要双方同意什么交易都可以达成,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看来这是个真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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